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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连续更新5大指南 癌症临床试验将迎来新变化对于有些癌症患者来说,加入检验创新疗法的临床试验可能代表着挽救他们生命的最后机会。然而,有些患者会因为不满足临床试验严格的患者入组标准而无法加入临床试验。日前,FDA发布了4项关于癌症临床试验标准的指导文件草案和关于青少年患者入组成人肿瘤学临床试验的指导文件终稿。这些文件更新了癌症临床试验招募患者入组的标准,在澄清儿童和青少年患者入组标准的同时,有望让原先无法加入临床试验的患者获得入组的机会。 “过于严格的入组标准可能延缓患者注册过程,限制患者参与临床试验的机会,并且可能导致临床试验的结果不能完全代表药物在最终接受治疗的患者群体中的疗效。”FDA局长Scott Gottlieb博士说。 关于青少年(12-17岁)癌症患者入组成年癌症临床试验的建议 在这一指导文件中,FDA表明在青少年患者中,有些癌症(包括软组织和骨肉瘤、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白血病/淋巴瘤和黑色素瘤)的特征与成人中的肿瘤相似。而历史上这些患者需要等到成人临床试验结束之后才能加入专门为青少年设立的儿科临床试验,从而可能延缓这一患者群获得创新有效疗法的时间。 为此,FDA的建议是,青少年患者的癌症如果组织学和生物行为特征与成人相同,或者药物的分子靶点同时与成年和青少年患者相关,那么青少年患者应该被允许加入成人癌症临床试验。FDA根据临床试验的类型做出了进一步的指导: 对于人体首次或者剂量递增试验,在获得初步成人药代动力学和毒理数据之后,青少年患者可以入组这类临床试验。入组青少年患者的癌症应属于在接受标准治疗后复发或者产生抗性的类型,并且没有其它治愈选择。对于活性检测或验证性试验,青少年患者可以与成年患者同时入组。 关于儿科癌症患者入组临床试验最低年龄的建议 FDA的草案不建议2岁以下的儿童加入成人临床试验,除非有非常罕见的情况,在与FDA协商之后,可以让他们入组。 对于2-12岁的儿童癌症患者,草案表明让这些患者入组需要出示证据表明他们加入临床试验的收益大于风险。在人体首次的临床试验类型中,只有在试验从成人患者中获得了足够的毒性和安全性数据,表明对2-12岁的儿童患者收益大于风险时,才能让这些患者入组。同时,对入组儿童患者的治疗需要考虑他们与成年患者在年龄、体重、生理特征上的不同,对疗法的配方和剂量等因素做出适当的调整。 对HIV,乙肝或丙肝病毒感染的癌症患者入组的建议 历史上受到HIV、乙肝或丙肝病毒感染的癌症患者无法加入大部分临床试验,FDA草案表示,将这些患者纳入临床试验在很多情况下是正当的,这可能加快为携带这些感染的癌症患者开发有效疗法的速度。设计纳入这些患者的临床试验并且在最终产品标签中标注相关信息,可以帮助在医疗实践中更安全和有效地治疗更广泛的患者群体。 入组HIV感染患者时,入组标准需要考虑患者的免疫功能和正在接受的HIV疗法,而入组乙肝或丙肝患者时,入组标准需要考虑患者肝脏相关的功能和正在接受的乙肝/丙肝疗法。FDA草案也对这些标准进行了指导。 对器官功能失常,曾患有其它癌症或同时患有其它癌症的患者入组的建议 随着人类平均寿命的增加,更多癌症患者会出现器官功能失常,或者曾患有其它癌症/同时患有其它癌症的可能,将这些患者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可能导致临床试验招募的患者更为年轻,不能代表真实世界中治疗的患者群体。 指导文件草案针对肾功能、心脏功能和肝功能失常的癌症患者的入组标准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对于曾患有或同时患有其它癌症的患者,如果他们的自然历史或者接受的疗法不会影响对在研疗法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估,那么他们应该被允许加入临床试验。 对携带大脑转移瘤患者入组的建议 草案表示,美国有超过7万名癌症患者携带大脑转移瘤,而且在黑色素瘤,肺癌和乳腺癌等癌症类型中,大脑转移瘤出现的几率上升。如果将携带大脑转移瘤的患者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也有可能导致入组临床试验的患者不能准确代表真实世界中的患者群体。 FDA认为,将携带大脑转移瘤患者纳入临床试验,应该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同时,提高对在研疗法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征的理解。草案针对不同大脑转移瘤的类型做出了对入组条件的详细建议。 我们希望FDA对癌症临床试验入组标准的更新,在帮助临床试验的结果更为准确和具有代表性的同时,增加患者获得有效疗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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